林子祥和叶蒨文:岁月如歌 且行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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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
也是部族中第一个可以赤手空拳降服盘羊的少年。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方正痛的脸色煞白,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就着酒瓶咕咚咕咚一气喝了半瓶,这才抱着酒瓶对云初道:“你是不是特别看不起我?”
云初不知道睿智的老羊皮为什么又会说这种没头没脑的话,正在他绞尽脑汁的想着怎么回答的时候,又听到老羊皮说。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其中,最牛逼的一个疑问就是质疑皇权的独特性,以及唯一性。
云初就不用说了,这孩子从来没有把屎尿弄在她身上的事情,还是一个小小肉团的时候,就知道通过哼唧或者大哭来表达自己大小便的要求。
当然,云初烹调的旱獭肉不在此列!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勐撒卡说这句话的时候,随时做好了逃跑的准备,不论是羯斯噶,还是云初他都打不过,之所以还没有跑,完全是因为他的父亲葛萨璐在他的视线之内。
老羊皮缩缩身子,即便是六月天里,只要没有太阳,他依旧会感到寒冷。
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哦?”老羊皮听云初说的有新意,又非常的认可云初的厨艺,就坐直了身子道:“你准备怎么做,自己开一家食肆,挤垮那家隋人开的食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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