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旅游热,能否让小县城接住“泼天的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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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城里有地道?”何远山忍不住惊叫起来。
这个时候再用刀子插几下旱獭的气管,往里面灌一些添加过盐巴的清水,将可食用的内脏切碎装进去,再放一些天山特有的乌梅,这东西很酸,能很好地释放出旱獭肉的鲜味。
也是部族中第一个可以赤手空拳降服盘羊的少年。
就目前的局面而言,人家对他还是有戒心的。
娜哈年纪这么小,却能长得如此胖,跟吃这种鱼有着很大很大的关系。
它们回到洞里的时候或许会把丢失一两个同伴的账算在金雕头上。
“羯斯噶为什么会死?”塞来玛有些惊惶。
大锅里的羊肉已经煮的软烂,云初捞出煮好的羊肉放在一边晾凉,把骨头全部剃掉,又把肉切成片,让清亮亮的羊汤继续沸腾。
掌固看了云初一眼道:“这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应该想的事情。”
云初的帐篷基本上没有修复的可能,战马撞断了帐篷的支柱,也撕破了能遮风避雨的牛皮。
云初蹲在水边洗洗手,在身上擦干之后,就重新钻进了密道,还顺手关上了密道的大门。
老羊皮跟阿史那特鲁有染,这一点都不奇怪。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等面条已经飘满羊汤表面的时候,云初就用一双很长的筷子挑起面条,不用分,一根就是一碗。
煮熟的面漂在羊汤上有筷子头粗细,捞进碗里就会变成筷子尖粗细,很方便入口。
龟兹距离云初所在的地方不过一百八十里地。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他们能听懂,并且认可的道理就是拳头!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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