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形势,刘国中南下,部署重要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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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的驿站此时已经非常非常的完备了,从天山脚下,沿着天可汗大路骑着马狂奔,跑七千四百八十里,用时二十五天就能把消息送到长安,平均每天要跑三百里,很辛苦。

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方正低着头又看看自己被云初包裹的如同粽子一般的左腿道:“拿上你的户籍,过所,快跑吧,你是我招募的书吏,不算是大关令衙门里的吏员,快点跑,最好能尽快跑到西州。

要不然就算是穿上了唐人的衣衫,人家也会闻到你身上的腥膻味道。”

“吃不惯?”何远山用筷子夹着一大块羊肉,瞅瞅羊肉,再看看面色发白的云初。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爷娘在上,孩儿给您二老叩首,儿活着,有军功一转不知州县可曾传达,赏金是否拿到。

城墙缺口处斑驳不堪,上面刀砍斧凿火烧的痕迹很重,看样子这里曾经发生过极为激烈的战斗。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走进没有守卫的龟兹城,各种嘈杂的声音就多了起来,最清晰的是呐喊声与喝彩声,中间还间杂着咒骂声,哭泣声,以及哀求声。

婆润可汗这种高级回纥人因为交友广阔,或许对于毒物有一些认知,再加上一些部族可汗有幸娶到了大唐公主,可能尝试或者见识过毒药的厉害。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方正大笑道:“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从没有一刻消停过,走马,斗鸡,狩猎,关扑,殴打先生,欺负小姑娘,整天不是在挨揍的路上,就是在挨揍。”

你应该骑上马,带领数不尽的武士去战场上寻找属于你的荣光,你应该成为万众瞩目的人,而不是整日里被部族里的那些旱獭一样无能的人喝骂你,殴打你,折磨你,并且羞辱你。”

风吹得人很舒服,云初就睁开了眼睛,然后,他就看到了老羊皮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正在专注的看着他。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如果说部族里漂亮的小姑娘总是属于可汗,那么,部族里面最好的小伙子就属于少年人的引路者——老羊皮。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啧啧,几位兄长明鉴,我总以为这小子是娘们假扮的,现在确定了,这是一个男娃……”

“龟兹!”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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