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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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呵呵笑道:“都是天可汗麾下的子民,这两年朝廷为了不起边衅,宽容一点,大家都好过。”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在这个时候的大唐,一个农夫被权贵欺负,有的是仗义执言帮助农夫死磕权贵的读书人,最后往往还能获胜。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整个斧头足足有二十几斤重,而且重心太靠前,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
所以,塞来玛跟娜哈今晚只能去完好无损的羯斯噶的帐篷居住。
没有尾随方正离开龟兹,这不是云初的选择,而是老羊皮的选择,或者说,老羊皮自己也没得选,他被大唐第九折冲府的人给困在龟兹城里了。
娜哈年纪这么小,却能长得如此胖,跟吃这种鱼有着很大很大的关系。
煮熟的面漂在羊汤上有筷子头粗细,捞进碗里就会变成筷子尖粗细,很方便入口。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只要唐军要打仗,回纥人一定会拼命地帮助,并且,只求作战,不求回报,有时候,哪怕是倒贴,也要主动帮助唐军跟别的,坏的,部族作战。
说完话,就准备牵着马让开道路,示意这位粗糙的胖子先行。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你看看,唐人就不是这样的,他们认为男子到了二十岁束发戴冠才算是成年人。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爷娘……”
“唐人对于粮食的珍惜程度,是我们西域人所不能及的,人人求而不得的粮食,在那些大大小小的可汗眼中,竟然是祭祀的东西,一把火就那么白白的烧掉了。”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这里真的是老子可以飞腾九天的凤鸣之地!”
在她们眼中,不鼻青脸肿,不鼻血长流的男人就不配跟她们母女两一起生活!!!
如今的龟兹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人满为患,昔日残破的城墙已经完全被修建起来了,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昔日残破的城门,也被西域工匠们用铁条跟粗大的木料封闭起来了。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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