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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跟一般的回纥人烧烤跟炖煮旱獭肉不同,云初有自己独特的烹调方式。
云初摇摇头道:“没有半点胜算,死定了。”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即便是龟兹城里的那些美丽的歌姬们想要去长安,也是困难重重。
但是,老羊皮却没有放弃云初,每隔一个月就会来白羊部一次,继续蛊惑云初跟他走,为此,他不惜亲自下场,教会了云初非常多的东西。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刘雄更是笑着张开双臂将云初的头按在他的咯吱窝里道:“什么味道,是不是这味?”
不信的话,可以去找白羊部的大阿波羯斯噶去问,这个漂亮的唐人少年郎是如何被白羊部牧女塞来玛拯救,并且积极照顾养好伤的。
“跑啊,自然要跑的,我是要等大唐折冲府的这些人扛不住之后大家一起跑路。这样路上还有照应。”
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当然,这也跟白羊部的少女们各个面黄肌瘦,一点都不好看有好大的关系,至少,大尾巴羊的那种屁股,白羊部的少女们就不具备,一个都没有。
云初见方正,何远山都在瞅着他等解释呢,就微微一笑道:“金斧头,银斧头,铁斧头,你们要哪一种?”
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龟兹城并不安稳,好在,他有一张纯粹的汉人面孔,让龟兹本地的城狐社鼠们对他敬而远之。
长安城只适合出现在梦里,睡醒之后,眼前依旧是万年不变的雪山跟草原。
部族中真正一年四季都用柴火取暖的人家只有他们一家,别人家更喜欢用牛粪,骆驼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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