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电宝成新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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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扑上来,只是云初那一身整齐的唐人官服让她生生的止住了脚步。
方正低着头又看看自己被云初包裹的如同粽子一般的左腿道:“拿上你的户籍,过所,快跑吧,你是我招募的书吏,不算是大关令衙门里的吏员,快点跑,最好能尽快跑到西州。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回纥贵族们人人以拥有一条这样的马鞭为荣。
“乱起?是什么意思?”
云初没有看到娜哈,这让他有些失望,塞来玛跟着他们走了一会,就停在一棵高大的雪松下目送云初远去。
队伍中步行的女人们很是活泼,这跟她们将要有一个新的生活起点有关。
等这个猴子一样的老家伙脱掉羊皮大氅之后,云初惊讶的发现,这只老猴子的里面居然穿着一套丝绸制作的长衫,尤其是胡姬在他头发稀疏的脑袋上开始缠绕纱网,先把他裸露在外的头皮遮住,再把一顶硬幞头戴在他的头上,脑袋后边还有两条飘带,稍微摇晃一下,飘带就像蛇一样扭动,看起来……更像一只猴子了。
碗底已经放好了葱花以及磨成粉磨的盐巴跟剁成碎末的天山乌梅,面条压在这些调料的上面,再用滚烫的羊汤一冲,盐巴融化不见踪影,葱花从碗底漂起绿莹莹的点缀在汤面上,加上一星半点的黑色乌梅若隐若现的夹杂在暗黄色的面条中间,再覆盖上薄薄一层暗红色的羊肉片,一碗让西北人死死活活都难以忘记的羊肉汤面就成功了。
结果,第二天,他就骑着马从矮人坡的悬崖上跳下去了,找到他的时候,人跟马都摔成了肉泥。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娜哈吓得一头钻进云初的怀里,而云初则用凶狠的目光瞅着始作俑者。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哼,略懂,略懂!”
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勐撒卡说这句话的时候,随时做好了逃跑的准备,不论是羯斯噶,还是云初他都打不过,之所以还没有跑,完全是因为他的父亲葛萨璐在他的视线之内。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云初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马上又平复了自己的心境笑道:“为什么是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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