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了不喜欢的专业,却“逆风翻盘”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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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又拍掉塞来玛拿着木勺的手,用手叉子插了一块肚皮肉送进塞来玛的嘴巴。
面对哥哥阴郁的目光,娜哈赶紧用油光锃亮的皮袍袖子擦擦鼻子,再一次露出她古怪而谄媚的笑容。
人人都在赞颂勐撒卡的忠诚,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也要追随他的父亲去天国侍奉腾格尔。
这样的母羊,不仅仅是少年们喜欢,就连一些成年男人也很喜欢,尤其是到了大雪覆盖草原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拖着一只或者几只羊进帐篷抱着取暖。
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羯斯噶摇摇头道:“是卡索恩告诉我的,要我晚上做好准备,一旦乱起,就趁机杀光葛璐萨的儿子们。”
老羊皮尽管很富有,能力也很大,然而,在龟兹城里,他不过是一个喜欢享福的老胡人存在感很低。
他们要我们的牛羊,要我们的草场,要我们的女人,还把我要我们的孩子去给他们当奴仆的言论就甚嚣尘上。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当云初的考察公示期过后,任命书下来的时候,他想问老师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的时候。
“优雅!”老羊皮抚摸一下身上的丝绸长衫,给了云初一个出乎预料之外的答案。
云初微微一笑。
塞人部族因为胆小,历来喜欢靠近回纥王帐驻扎,所以,有外敌的时候,塞人部族就很有安全感,如果,有了内鬼,塞人就倒霉了。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之所以不认为他是隋人,完全是因为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和煦,行为却极为高傲的模样。
很久很久以前,云初碰过的女子都是香喷喷的,哪怕是刚刚吃过烤羊肉,身上的味道依旧是香喷喷的。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他蹲下来的时候就显得更加瘦小了,为了礼貌,云初只好一屁股坐在地上,这才可以平视老羊皮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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