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嘲“学术媛”,牛津数学女博士:“我选择去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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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龟兹这里的雪山水冰凉刺骨……
西域人生孩子的时候会死人,放牧的时候经常被狼叼走一两个,没有东西吃又会饿死一些,还会因为疾病,意外死掉一些……再加上死于战争斗殴的,好像永远都死不干净,永远都有人从犄角旮旯里冒出来,重新组成一个又一个的部族,一个又一个的王国。
所以,王廷会把人群打散,重新建立一个个小部族,这样一来,血脉的联系就更加的薄弱了。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一直闭着眼睛的老羊皮懒懒的道:“这个不是!”
就算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上,被权贵把脑袋弄没了,他留下来的名声绝对可以让读书人的子孙前程更进一步。
他十一岁的时候之所以会跟那头疯狂的盘羊较力,完全是为了不让葛萨璐带走已经有了美人模样的娜哈。
这是所有当官的人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知道那些事情可以做,那些事情万万不可做对官员来说非常的重要。
云初面露痛苦之色,半晌,还是摇了摇头。
结果,他从这个刚刚当上从八品大关令的小官身上,看到了一位指挥若定的大将军模样。
云初抱着双手在胸前,谦恭受教。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云初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老羊皮的话在云初耳边响起,云初的注意力却全在这些骑兵身上,导致老羊皮赞美唐军的话如同画外音。
“一个官员不好好的对待自己的职事,这样做迟早会出事。”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云初去不远处的小山上去砍柴了。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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