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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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哈刚刚洗干净的小脸上,满嘴的口水顺着下巴往下流淌,云初叹息一声又把她的脸用水秃噜了一遍。

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想起,数百年之后强大的回鹘人,云初不得不承认,老天真的很照顾傻子!

云初点点头,把自己的酒壶递给了双手微微发抖的何远山,一个早就把自己当成死人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干的。

“其实你是部族里最有前途的小伙子,早就该给你配备一匹马了,就是葛萨璐不同意,他总是说你是恶魔的孩子,不配拥有一匹马。”

“我在等你来。”云初收好刷子,把身体站的笔直。

老羊皮背靠墙壁坐着,如同一幅画。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啧啧,几位兄长明鉴,我总以为这小子是娘们假扮的,现在确定了,这是一个男娃……”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城里有地道?”何远山忍不住惊叫起来。

凡是成为府兵的人,家境大多不差,毕竟,除过战马会有国家提供,其余的比如铠甲,武器都需要自己购置。

他们喜欢这种胜利的感觉,甚至是很享受这种感觉,虽然唐军将领一再警告他们不要在作战的时候随便在马背上盘旋,做出各种好看的动作,只需要举好圆盾,保护好自己,让战马突进敌阵,打乱敌人的阵型就好。

“你会从这东西上找到勇气。”

戏文里跟老婆恩恩爱爱,举案齐眉,温柔和煦的书生在这个环境里,估计活不过三天。

云初举着大斧开干。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如果是仅仅是这样,云初并不缺少从头再来的勇气,只是,当他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只会啼哭的婴儿的时候,那种剧烈的反差,彻底的改变了他原本的人格。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在一个春草青青的山坡上,云初举起了巴掌,娜哈撕心裂肺的哭声再一次响起。云初知道自己不是母亲塞来玛的亲生儿子,娜哈才是她的亲生闺女。

不但如此,他们要的牛群颜色必须是一种颜色,羊的颜色也必须是一种,像云初家的黑眼窝公羊,就不能入选。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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