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偷珠宝改偷橄榄油!希腊窃贼瞄上“液体黄金”,连墓地也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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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云初看了看羯斯噶道:“其中有六个还不足八岁。”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另一个就是去石国参加战笼遴选,当了马贼固然是九死一生的事情,而参加战笼遴选,则是十死无生的选择。
对于掌固的回答云初很满意,从他的谈话中至少流露出来一个很明显的意思——自己跟他们是一伙的,尽管只是一个小人物。”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方正没打算放过教育云初的机会。
方正回头看看依旧端坐在矮几前的云初笑道:“能写一手好字,遵守所以礼仪的人,又能坏到哪里去呢。放心吧,就算是坏孩子,也有时间教导过来。”
塞来玛疑惑地在云初胸口拍拍,又朝他的腿中间看了一眼,立刻变得忧郁了。
想要吃一顿上好的旱獭肉,白茅草的根是必不可少的,这东西遇热之后就会释放出一种淡淡的,近乎香叶的气息,尤其是跟天山特产孜然混合之后,孜然浓烈的类似狐臭的味道就会被减轻,再与肉类的脂肪反应之后,就只剩下奇香了。
云初一直认为老羊皮应该就是胡人中难得的智者,现在,他只觉得这个家伙,长得像峨眉山的猴子,声音像峨眉山的猴子,眼睛更像峨眉山的猴子……总体看来,这个老家伙就是一只峨眉山的猴子。
别怀疑,我为了走新路想的快要发疯了,现在脑子不合适,这种事大概率能干的出来,如果你们不想跟一个秃头胖子谈恋爱,就早点把月票啦,推荐票之类的东西统统早点给我,了了我的思念之情。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听方正这样说,云初松了一口气,把两份文书归档之后,就离炭火一般灼热的方正远远地靠在门口道:“这就是说,要用城里的这些胡人当劳工喽?”
云初从怀里掏出一张经商过所,轻飘飘的放在老羊皮的手上道:“自己去吧,我知道你心有不甘,四年前,大唐太宗皇帝亲自为玄奘法师主持了入大慈恩寺升座仪轨。
老羊皮也跟着笑了,指着云初道:“就该是这个样子,只有你自己都认为自己是唐人,才能骗过那些真真实实的唐人。”
老羊皮就是这一带最著名的人贩子。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仅仅看了一眼,他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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