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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兹镇历来是西域兵家必争之地,这些桑树距离城池如此之近,完全可以拿来制造一些工程器具,那些人却愚蠢的放弃了,这中间应该有一些云初不知道的原因。
云初,我觉得你从这些人遗留下来的文书中挑选一个认祖归宗算了,这对你有好处,对于那个死人家族来说也有极大的好处。
老羊皮似乎又陷入到了追忆之中,用自己满是皱皮的手深情的抚摸着身下的城墙。
这或许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大的一片人为景观,至于残破的龟兹城在这么大的一片麦田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云初再看胡杨林跟塔里木河的时候,不远处还站立着一些人,也在看胡杨林与塔里木河。
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本来就不是回纥人,自然不能掩耳盗铃的认为自己就是回纥人。
云初弯腰致谢道:“羯斯噶,谢谢你给我准备的这些东西。”
云初点点头道:“姐夫遍天下确实很厉害。”
悲伤的过程不会延续太长时间,剩余的斑头雁还是会在领头大雁的带领下,一会排成一个一字,一会排成一个“人”字,顽固地从最后一道高岭上越过,就爆发出一阵阵欢喜的唳叫声,尾音短促,愉快之意弥漫天山。
穿的花团锦簇烧包的老羊皮蜷缩在一张卧榻上,卧榻周围的图案是云纹跟蝙蝠,不带一点西域特色,应该是来自于大唐。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龟兹城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城外的这座军寨周围却安静的连一只兔子都看不到。
如此,才能达成你的目的。
一匹毛色斑驳的老狼从湖边巡梭一阵之后,就很自然的来到云初他们的火堆边上卧下来,用黄褐色的眼睛瞅着忙碌的云初,宛若一条老狗。
白米饭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加猪油,酱油搅拌后一大口,一大口的吃,更可以加上糖香香甜甜的吃,讲究一些的可以来一碗红烧肉配着吃,再讲究一些的可以浇上红烧鱼的汤汁,至于将佛跳墙浓稠的黏嘴的汤汁跟白米饭搅拌在一起后……那滋味,会让人觉得不负此生。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云初摇摇头道:“没有半点胜算,死定了。”
这个时候,普通的牧民家庭就没有资格养育这个美丽的孩子了,会被部族中管事阿波把美丽的女孩子从家里带出来,送给比他地位高的埃金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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