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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很奇怪,就老羊皮这样的身板,自己都能轻易地干掉他,眼前的这个壮汉似乎非常的忌惮他。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比如,有的府兵的老婆改嫁了,有的府兵人在西域好几年,家里的老婆却帮他生了好几个孩子了,甚至出现了家中老人以为儿子战死了,没了活下去的信念,一吊了之等等。
“多了三十头羊,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云初,你不用离开了,我们有足够多的羊,可以过上好日子。”
从这一刻起,自己终于可以回归故里了,可以去那个在牧人口中宛若天堂一般的大唐去看看。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草原,戈壁,沙漠上有很多很多的牛羊贩子,这些牛羊贩子对于牧民来说非常的重要,他们能带来远处质量优良的牛羊,也能把本地好的牛羊品种带去远方杂交。
我听说那个时候有绝世的猛将,超卓的儒者,欣赏不完的歌舞,有四时不谢的琼花。”
葛萨璐的身体可能是真的很强悍,原本吃了毒药就该有毒发反应,他偏偏没有。
重生了一次,云初发现自己的野心变得很大,大的连西域如此庞大的地域也承载不下。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云初不明白自己一张纯粹的唐人长相,为什么会影响到长着一头淡黄色头发,两个绿色眼珠的娜哈的长相,觉得这纯粹是塞来玛用娜哈的长相来隐瞒云初来路的一个计谋。
来到云初面前,上下打量了他半天,又拿起云初的手上下打量,发现虎口上有一层茧子,这是云初勤恳练刀留下的痕迹。
因为这条晋升之路是留给大唐白丁们的!官员子嗣还有另外一套晋升方略——荐举!
只可惜人微言轻,人家不听!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云初早出晚归的砍柴,储备粮食,就连大肥麾下的旱獭,他也弄死了好几只,导致大肥现在已经不愿意理睬他了。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他是骑着一头骆驼来的,骆驼的身形高大,这让他看起来也很高大,再加上骆驼后面跟着的七八个少年男女,竟然让这个看起来很像猴子的老家伙多少有了一些威严的意味。
再加上这件事根本就不是小小的龟兹大关令衙门能推动的事情。
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你为何不赌?”
想起,数百年之后强大的回鹘人,云初不得不承认,老天真的很照顾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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