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印暗战“跨国暗杀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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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瞅着不远处的龟兹城真的很眼红,只要抓一些胡人把龟兹城重新修整一下,安上几个门,再把城墙的缺口给堵上,找一些安西军闲散人员负责管理这座城郭,就等于拥有了一只会不断下蛋的金鸡。
方正一连吃了三海碗之后,理智终于归来了,他把第四碗让给了何远山,只是在送面碗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这家伙的这套官服明显是从关内送过来的,因为西域没办法给他炮制出这样一身官服的,时过境迁,脱离军队的武士会在极短的时间里变得肥胖,这个因素估计是制作官服给他的人没有预料到的。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于是,云初迷茫的转过身,朝对面的胖子轻轻抱拳一礼道:“长者谬赞了。”
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处理完毕了这件事,云初就去白羊部找塞来玛跟娜哈去了,毕竟,这是何远山亲口答应他的事情——不能正大光明带走,只能偷偷地,在不损伤白羊部人乐观精神的情况下带走她们。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如果不是云初不断地用陶罐把沙子烧热围在塞来玛跟娜哈身边,又不断地给她们喂滚烫的肉汤,这个更加寒冷的夜晚,会要了她们的命。
假如,假如塞来玛真的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他就想离开这里,去魂牵梦绕的长安看看。
云初想起老羊皮临走时说的话,心猛地一沉抬头看着方正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牧人与虱子几乎是相伴一生的好伙伴,即便是可汗跟可敦身上也有不少这玩意,可能因为身体不缺少营养的缘故,他们身上的虱子会长得更加肥大!
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这些人一般为了立功,会主动参与官兵攻城,你们也知道,一般这种人被派出去,就是为了消耗敌军箭矢,试探敌军虚实用的,所以呢,基本上死光了。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一身的学识最终被烧成了飞灰。
自己突兀地变成婴儿出现在大地之子雕塑脚下这种事情,即便是说出来都没有人相信,更不要说当塞来玛贼一样地抱起自己揣进怀里的时候,那个巨大的大地之子雕像就平白无故地消失掉了。
云初听得愣住了,马上就醒悟过来,对塞来玛道:“塞来玛,你真地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吗?”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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