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亲17年,从洛阳到上海“多了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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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诚!
塞来玛的筷子运用得非常熟练,她甚至不怕滚烫的旱獭肉,从云初切开旱獭之后,她手里的筷子就没有停止过。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然后,性情淑均的云初就进入了他的视线,他不想让这个与他极度相似的孩子再过与他同样痛苦地人生。
而羯斯噶在很长时间内,都是云初试药的对象,这就导致羯斯噶一生艰难,身上有时候会长泡,有时候会溃烂,有时候会呼吸困难。
“好好地活着,我在雪山下等你,等你成为大英雄的那一天。”
“我甚至不准备开什么食肆。”
回到桑林地居住地,娜哈对什么都感兴趣,尤其是矮几上的笔墨纸砚,以及堆积如山的文书。
如今的龟兹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人满为患,昔日残破的城墙已经完全被修建起来了,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昔日残破的城门,也被西域工匠们用铁条跟粗大的木料封闭起来了。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勐撒卡说这句话的时候,随时做好了逃跑的准备,不论是羯斯噶,还是云初他都打不过,之所以还没有跑,完全是因为他的父亲葛萨璐在他的视线之内。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不用担心,我们不是在玉门关里边,而是在玉门关外边,这里天高皇帝远,没有吏部清吏司的找我们的麻烦,更没有御史说我们的闲话,小子,你帮我干活,以后有你吃用不尽的好处。”
认真来讲,老羊皮其实就是云初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位领路人。
在这个迷茫度日的过程中,云初依旧不忘整理仪容,清晰衣衫,给枣红马刷毛,整日里利利索索高傲而茫然的在龟兹集市上晃荡。
这种回溯式样的思考,是很多科学家与大人物都很喜欢的一种思考方式。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如果不是云初会挑选种羊,会饲养最好的种羊,能让部族里羔羊一年比一年多,得到了比粟特勤的看重,葛萨璐早就利用各种便利杀死云初了。
去年没有被牛羊吃完的牧草下,悄悄冒出来的绿芽就可以吃了。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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