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帮我的健身房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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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娘……”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冥王麾下龙骑侯执事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可惜大都护一生为国,却被阿史那社尔那个胡人占尽了便宜。”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云初戴着一顶旱獭皮帽子站在草蜢湖边上,眼看着斑头雁如约而至,即便是冷静如他,也忍不住欢呼出声,张开双臂迎着风转圈跑,就像要拥抱这些熟悉或者陌生的朋友。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云初点点头道:“姐夫遍天下确实很厉害。”
看到情郎来了,正在教训娜哈的塞来玛目光立刻从凌厉变得柔和起来。
方正带来了酒,还有传说中的超级美食——醋芹。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这还是出生在春天到秋天的孩子,如果是冬天,死亡率还要高出三分之一左右。
没有理会站在最前边的壶正何远山,径直来到云初面前道:“修整龟兹城,而后收重税,就食于敌的策略,就是出自你之口?”
走进没有守卫的龟兹城,各种嘈杂的声音就多了起来,最清晰的是呐喊声与喝彩声,中间还间杂着咒骂声,哭泣声,以及哀求声。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