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不缺“气”但缺“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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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史那贺鲁的造反之心,不光是我知道,唐人皇帝也早就知道,现在就等着阿史那贺鲁来龟兹决一死战呢。”
“吃饱了饭,就要干事了。”老羊皮瞅着云初嘴角的米饭粒摇头笑了。
酒水的口味已经定性,云初没办法更改,至于醋芹,云初有更加高级的吃法。
云初也不肯多说话,就这样默默地随着老羊皮的队伍走过七八个部族之后,队伍中的女人就没有了,男人却多了五六个。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老羊皮看着云初的眼睛道:“这样挺好的,等你被唐人捉住之后最好也这样说。”
这种啮齿目松鼠科的小家伙体型粗大肥壮,颈粗吻阔,耳小眼细,四肢粗短,体内多脂肪,是回纥人眼中不可多得的美味,自然也就成了塞人们最喜欢的食物。
云初认为这应该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因为那些亲眼看着亲人族人被唐人强迫胡人们给切碎,那些孩子本来很恐惧,到了后来,他们居然神奇的不再害怕,虽然被绑在柱子上,一个个却死死地盯着站在高处的何远山,云初等人,目光很可怕。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两个人走了两天才看到地平线上的龟兹城,至于背后的天山雪山,好像没有什么变化,区区一百八十里的距离不足以让它有什么变化。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石先生,你也该这样想,把你不多的日子尽量的过好,过的可以在临死前露出笑容才行。”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云初你把这身衣衫换掉吧!”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再一次回到老羊皮居住的院子里惊讶的发现,老羊皮已经不见了,胡姬也不见了,刚才,老羊皮还躺着的胡床现在落了一层灰,就像这里已经空置了很久,很久。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最后,一人端着一碗说不上酸甜味道的绿蚁酒帮助云初考虑如何落户才能把这件事的利益做到最大化。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老羊皮对长安的狂热感染了云初,他一个胡人都把长安当成自己的归宿地,没道理自己这个纯正的长安人要把一生的时光丢在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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