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犯“大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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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戏文里跟老婆恩恩爱爱,举案齐眉,温柔和煦的书生在这个环境里,估计活不过三天。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泡的时间长了,会得风湿病。
这一套仪式其实是从突厥人那里学来的,铁勒人拿来就用的心态还是很不错的。
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说罢,就径直朝街道尽头走了过去,在那里,矗立着一座破烂的官衙。
每一个胡人都割了突厥人一刀,也吃了一块,或者一小片突厥人的肉,最后,还有七个没有受伤的突厥孩子还活着。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云初瞅着塞来玛将一根手指塞进另只手比划的窟窿里的猥琐动作,摇摇头道:“我还没有成年。”
云初的经受过的教育,绝对不允许他将杀人这种罪名揽在自己身上,哪怕真的是自己做的,他也绝对不会承认,就算杀人有功,他也不会承认。
去年没有被牛羊吃完的牧草下,悄悄冒出来的绿芽就可以吃了。
胖子见云初反应不大,喝一口凉水,又试探着问。
方正叹口气道:“我们不修城墙,城门,不收税,我们的好日子也基本到头了。”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云初用袖子擦拭掉越来越多的眼泪,准备端起那一盆米饭大快朵颐的时候,却愤怒的发现,老羊皮竟然往雪白的白米饭里倒奶……
不过,这样的诘问大概率不会出现,一个突兀的出现的少年人,应该不值得他们投入这么多的精力。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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