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在从阎王手上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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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军医给方正的腿糊了厚厚一层绿了吧唧的药膏,嘱咐方正万万不要胡乱动弹,就提着自己的家伙事走了。
“裴东风爵爷呢?”
三十岁就有白发,对于这个时候的人来说很常见,给人家当爷爷的也不罕见,不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代里,三十岁的人还自称是一个宝宝。
一方是大唐安西军龟兹镇折冲府的人,另外一伙是……看不清楚,反正是胡人。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在戈壁滩上,最配牛肉的东西其实就是沙葱,这种带着天然芳香剂的野菜跟牛肉混合之后,就会给牛肉沾染上青草的清新味道。
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脑残会制造出这样的一个废物还拿到了战场上。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准确的说,今天这顿羊肉汤面,也就方正,何远山,刘雄三个人吃到了,其余的人只有看的份。
可惜,这个时候窗外的鸟鸣声像是被延迟了一般,先看到鸟嘴张合,然后才能听到鸟鸣声。
也就是说,塞来玛跟娜哈就在那个长长的队伍里。
“不是我,是腾格尔看上他们父子俩了,召唤他们去了天国。”这种事云初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云初苦笑道:“大唐废弃龟兹城已经有四年时光了,在这四年中,龟兹城其实是属于那些胡人的,他们不信任咱们,在城里开凿地道有什么稀奇的,再说了,这里的土地很适合修建地道啊。”
“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方正掂量着装了金沙的袋子好声气的问云初。
不是这里的女人喜欢挨打,而是她们认为找一个强壮的,脾气暴躁的男人依靠实在是这个世道里活命的不二法门。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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