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了不喜欢的专业,却“逆风翻盘”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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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什么旱獭,那东西不干净!”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一个何远山跪下去了,刘雄等人的膝盖也变得很软,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一般,跪在裴东风脚下嚷嚷着要拿命去报效爵爷的提携之恩。
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云初是这个九姓铁勒回纥白羊部族中最勇猛的一个少年。
等两人跑回龟兹城,隔着空空如也的城门洞子看去,那条细细的黑线已经变成了一股黑色的波涛。
好了,这个故事你已经说过无数遍了。”
云初抱着双手在胸前,谦恭受教。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门子是一个瘸腿老兵,模样很老,年纪应该不算大,不能因为他有一头的白发就说人家老的快死掉了。
当然,一定要把大肥剔除,它就是旱獭群中的败类。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可就是这两样声音,给了云初极大的安全感……在白羊部睡觉的时候,他永远是趴着睡,只要听到任何不对劲的声响,他都会蹿出去。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何远山道:“你要留下他?”
天没有黑的时候,云初已经垒好了一个行军灶,因为火道的设计比较合理,这个灶台上有三个火眼。
一个人的心有多大,那么他的餐桌就会有多大。
牧人不可能有一个人数超过三千人的群体,一旦超过这个数目,在他们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没有足够的草场供他们养活这么多的牛羊,也就不可能养活更多的人。
你知道不,她唱起歌来真的能迷死人,夜莺的声音也没有她的歌喉动听。
云初点点头,把自己的酒壶递给了双手微微发抖的何远山,一个早就把自己当成死人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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