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后余生,他劝下40多个想去缅甸“发财”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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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一个唐人站在密道出口处,很快就引来了那些商人们的仇视,于是,一群挥舞着弯刀的人就乱哄哄的朝云初扑过来。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而不是跟别的牧人那样,摘下来直接塞嘴里。
“隋人与唐人一脉相承,就像同一棵树上长的两只果子,他们迟早会有一天忘记彼此的仇恨,融为一体。”
说罢,就径直朝街道尽头走了过去,在那里,矗立着一座破烂的官衙。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战斗进行了不到一刻钟,更多的府兵从街道的两边出现,且缓缓向街道中段挤压。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再有两天,就是驿站的快马来收取信件的日子,这个时候,应该有很多人都想跟家里报个平安吧。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这或许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大的一片人为景观,至于残破的龟兹城在这么大的一片麦田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大阿波死去之后自然有一套属于亡者的仪轨。
今天的天气非常的晴朗,云初一大早就煮好了羊奶,准备好了糌粑跟酥油,等到太阳彻底的露头的时候,也没有等到塞来玛跟娜哈。
羯斯噶没有把话说完就继续低下头喝茶,似乎接下来的话他不应该说。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这样的事情虽然不多,却不是没有过,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胖子摆摆手,两个随从立刻提着云初所有的行李进到了屋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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