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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跟随老羊皮学习,云初发现,老羊皮对大唐的了解实在不是他这个从史书上了解大唐的人能比的。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这些羊肉都是被盐水浸泡过的,只要撒上孜然这种西域多得不能再多的东西,美味基本上就算成功了。
下雪,牧人是不害怕的,因为雪会被皮袍隔绝在外边,抖一抖就掉了。
“我不!”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听了老羊皮对大隋的歌颂后,云初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心神,这个时候,万万不敢流露出看白痴的眼神。
今天不一样。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见所有人都在看自己,云初就关闭了自己的嗅觉,味觉,视觉,开始吃饭。
“没有了那就继续做啊。”
刘雄更是笑着张开双臂将云初的头按在他的咯吱窝里道:“什么味道,是不是这味?”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这个时候再用刀子插几下旱獭的气管,往里面灌一些添加过盐巴的清水,将可食用的内脏切碎装进去,再放一些天山特有的乌梅,这东西很酸,能很好地释放出旱獭肉的鲜味。
塞来玛手中的纺锤停止了转动,她低头擦擦眼角的泪花道:“你本来就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也不是我的儿子……部族搬迁的时候,路过一片戈壁,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娜哈年纪这么小,却能长得如此胖,跟吃这种鱼有着很大很大的关系。
在龟兹镇,会武功的人非常多的,隔壁的第九折冲府随便抓出来一个蠢货,就有杀虎博熊的胆量。当然,他们只是敢,至于是人胜利还是老虎,熊胜利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由此可以看的出来,方正这个大关令还是很惜命的。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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