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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中已经下定了决心,只要这个狼日的敢靠近他,或者把脏手放在他家的羊背上,他就踹断这个龌龊家伙的狗腿!
要知道,每一个部族的人口其实都是恒定的,这样的话才能与牧场相匹配,与牛羊数量匹配。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云初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必须尽快跑路,不能在这里久留。”
云初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话!
云初瞅着不远处的龟兹城真的很眼红,只要抓一些胡人把龟兹城重新修整一下,安上几个门,再把城墙的缺口给堵上,找一些安西军闲散人员负责管理这座城郭,就等于拥有了一只会不断下蛋的金鸡。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羯斯噶摇头道:“你不会说唐人的话,他们不会承认你是唐人的。”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不用担心,我们不是在玉门关里边,而是在玉门关外边,这里天高皇帝远,没有吏部清吏司的找我们的麻烦,更没有御史说我们的闲话,小子,你帮我干活,以后有你吃用不尽的好处。”
处理完毕了这件事,云初就去白羊部找塞来玛跟娜哈去了,毕竟,这是何远山亲口答应他的事情——不能正大光明带走,只能偷偷地,在不损伤白羊部人乐观精神的情况下带走她们。
“我的名字叫做石磐陀!”
掌固看了云初一眼道:“这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应该想的事情。”
而昨天晚上,他连梦都没有做。
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脑残会制造出这样的一个废物还拿到了战场上。
方正一边喝酒,一边看云初在他的腿上施为,不喊痛,也不叫唤,就是低着头喝酒。像是在做一个很痛苦的决定。
没有看到狼,娜哈再一次活泼起来。
刘雄笑道:“老子的身子骨就是铁打的。”
尽管胡姬胸围子上的流苏触碰到了云初的脸,因为她身上自带的类似孜然的味道还是让他的注意力果断的留在了白米饭上。
这些还不是最大的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羯斯噶,这个已经喜欢了塞来玛很多年的男人,他离不开塞来玛,同样的,塞来玛也离不开他。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还有一次,是年幼的娜哈被一群旱獭围攻……羯斯噶跑的比马还要快的去拯救娜哈,那一次,羯斯噶真的跑的比马还要快,这不是形容词。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