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寻回的儿子,辞职去当网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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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这让守在官衙外边的何远山,刘雄,云初等人战战兢兢,一个个把身子站的笔直,生怕什么地方没有做好引来无妄之灾。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听方正这样说,云初松了一口气,把两份文书归档之后,就离炭火一般灼热的方正远远地靠在门口道:“这就是说,要用城里的这些胡人当劳工喽?”
第三天的时候,方正果真被送到西州养伤去了,只是受伤的原因变了一点点,文书上说是在召集民夫的时候从马上摔下来的,龟兹这里没有好的医生,需要送到西州养伤。
老羊皮的行为以及话语很像传销,他描述的长安城更像是天堂而不是一座人间城市。
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
从这一刻起,自己终于可以回归故里了,可以去那个在牧人口中宛若天堂一般的大唐去看看。
也罢,老羊皮对中原的认知,来自于玄奘,这就导致他对中原的认知非常的片面。
云初不想听到回纥人被恼怒的唐军将领抽鞭子发出的惨叫声,就主动捂住了耳朵。
云初将双脚浸泡在冰凉的渠水里,笑吟吟的瞅着侯三带来的一群府兵。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没有了那就继续做啊。”
云初顺从的点点头,他觉得塞来玛的话非常的正确。
看到这里的时候,云初就忍不住拍拍自己的脑袋,自己装样子都能装到最适合自己起家的部门,运气实在是好的没办法形容。
就是要这样慢慢的融进去,就像一滴水掉进了江河湖海里,就像一只椋鸟混进了椋鸟群里,就像一只白色绵羊混进了白云般羊群里。
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
来到人满为患的城墙上朝折冲府兵营看过去,那里也静悄悄的,就连写着唐字的大旗都有气无力的耷拉在旗杆上,军寨上没有看到卫兵,军寨门口,也看不到手持长矛的岗哨,一群鸟不时地落在军寨里,一会又匆匆的飞起。
这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只是睡冬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人们过于寂寞,难免会发生很多奇奇怪怪的感情。
当云初背着一捆高高地柴火从丘陵那边回来的时候,塞来玛已经给种羊喂完水,种羊们也被需要配种的牧人们给请到他们家的羊群里去了,在接下来的十天时间里,云初不用出去放羊了。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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