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胜:我还是我 那个山东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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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条晋升之路是留给大唐白丁们的!官员子嗣还有另外一套晋升方略——荐举!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云初摇摇头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不错,却没有好到同生共死的地步。
云初把一根足够肥硕的羊肉串递给羯斯噶之后,就在其余的羊肉串上重新洒了一些乌头粉增加羊肉的鲜味。
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你知道不,她唱起歌来真的能迷死人,夜莺的声音也没有她的歌喉动听。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大阿波死了,两百个帐篷里的人都要出来默哀,云初背着娜哈,带着塞来玛也参加了最后的默哀仪式。
云初把大肥从娜哈的魔掌里解救出来,这家伙立刻蹲在他的身边“啾啾”地叫唤,一只爪子还指着虎视眈眈的娜哈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她们会守在羯斯噶的必经之路上等待,一旦守到羯斯噶,就会摇着满是虱子的发辫,眨巴着眼睛,扭动着腰肢嗲声嗲气的跟这个前途无量的男人献媚。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目标是哪里?”
之所以不认为他是隋人,完全是因为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和煦,行为却极为高傲的模样。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这是大关令的方略,与其余闲杂人等无关。”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想要避开这场战争,对于云初来说一点都不难,只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孤独的待几天,战争就会过去。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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