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乌冲突将进一步升级 克里米亚正变成新“火药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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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随从走了,屋子里顿时就安静下来,胖子方正来回踱步,看样子,他觉得云初丢给他的问题很棘手。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如果不是云初会挑选种羊,会饲养最好的种羊,能让部族里羔羊一年比一年多,得到了比粟特勤的看重,葛萨璐早就利用各种便利杀死云初了。
在给烧得黑乎乎的旱獭刮黑灰的时候,云初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上了大肥的恶当,这家伙可能在旱獭群里打不过这只旱獭,这才引诱到云初身边,希望借助云初强大的力量把他的对手干掉。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羯斯噶为什么会死?”塞来玛有些惊惶。
没了!”
在方正看来,这是云初的细致之处,却不知在云初这里,这些文书是他重新认识大唐,了解大唐的最好的课本。
羯斯噶眼中寒芒一闪,低声道:“你知道的,葛璐萨有十一个儿子。”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这个骨瘦如柴的老师,却吐了他一口唾沫,然后,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城里有地道?”何远山忍不住惊叫起来。
云初摇摇头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不错,却没有好到同生共死的地步。
只要云初愿意给,下一次还是会过来讨要奶疙瘩一类高热量食物,至于少一些同伴都是无足轻重的小事情。
商贾只能穿麻布皂衣,穿方头不分左右的皂色鞋子,女子出嫁不得着颜色,穿绫罗,不能乘坐马车,只能骑驴,坐牛车。
“嗷嗷——”
以前的时候,他们非常非常的喜欢唐人,还联合很多部落一起在天山南北修建了一条“天可汗道”。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