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写7000篇!MCN机构利用AI造谣,细节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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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东风爵爷呢?”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他们能听懂,并且认可的道理就是拳头!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自从大唐开国以来,出现的所有谋反事件,包括太宗皇帝发动的玄武门之变,中间都有部曲的影子。
云初问他借一把斧头,于是,他就借给了云初一柄宣花开山巨斧。
此时,米满正好把一个大麦头放进突厥人的裤裆里,引来了无数族人的嬉笑声,除过骑着马站在远处的羯斯噶,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塞来玛,娜哈,以及一头肥旱獭跟着一个唐人少年郎走掉了。
西域人生孩子的时候会死人,放牧的时候经常被狼叼走一两个,没有东西吃又会饿死一些,还会因为疾病,意外死掉一些……再加上死于战争斗殴的,好像永远都死不干净,永远都有人从犄角旮旯里冒出来,重新组成一个又一个的部族,一个又一个的王国。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果然,方正比老羊皮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忍不住继续对云初道:“他们都是我的姐夫!”
他的专业性,绝对不是那些口口相传留下来的传说可以比拟的,云初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掀开大唐蒙在他脑海中的那一层面纱。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龟兹距离云初所在的地方不过一百八十里地。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想清楚了这一点,云初很优雅的让开路,示意驼队先行,而骆驼背上的胡人也抚胸施礼,显得两方人马都非常的有礼貌。
就算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上,被权贵把脑袋弄没了,他留下来的名声绝对可以让读书人的子孙前程更进一步。
这人世间从来就没有公平过,你有家世,可以不用拿命去换前程,我自忖有些才能,也划不着用命去拼一个前程。
“老王!”娜哈欢呼一声就扑到老狼身边去了,将肥硕的身体骑在老狼的背上,捏着老狼的耳朵屁股一顿一顿的做骑马状。
大阿波死去之后自然有一套属于亡者的仪轨。
云初摇摇头道:“我要是也有这样好的一个姐夫,下场估计跟你是一样的。
往往就是这样一座不起眼的衙门,会改变很多人的人生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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