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年入20万,我变成“害虫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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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座没有寒冷的地方,那里的土地肥沃,粮食会自动从土地里生长出来,果树会自动开花结果,蜜蜂会把它们辛苦酿造的蜜糖献给伟大的——天可汗。
唐军杀死敌军之后,会把尸体埋掉。
因此上,这家伙的书法与老羊皮的书法如出一辙。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肥美的心肝在娜哈小小的嘴巴里骨碌一下,就不见了,焦脆的外皮,在娜哈两排米粒般的牙齿之下纷纷地碎裂,然后,瞬间不见。
“这倒是真的,不过,大关令家是关中有名的大家,谁家都有几十上百个姐妹,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至于男人——不是黄土埋掉了,就是被贫困的土匪,山贼们放锅里煮了……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跟一般的回纥人烧烤跟炖煮旱獭肉不同,云初有自己独特的烹调方式。
在她们眼中,不鼻青脸肿,不鼻血长流的男人就不配跟她们母女两一起生活!!!
我很担心,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起冲突。
掌固张安他们正在杀牛,准备制作牛肉干,这是早就开始准备的军粮,打发哑巴去要了一大块新鲜牛肉回来,云初带着只穿着一个红肚兜的娜哈去拔了不少的沙葱回来,让这孩子一根根的挑选沙葱,他则开始发面,剁牛肉馅子。
侯三站在水渠里,他觉得眼前这些水被他的脚给污染了,需要等干净的水流从上面流淌下来的时候,再用水罐装水,才能符合云初的要求。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娜哈回来的时候显得非常兴奋。
云初再一次用看蠢货的目光看着方正不挪眼睛。
肥旱獭的脖子上拴着一根铁链子,这东西在塞人部落可不多见,如今,铁链子的另一头抓在娜哈的手中,就知道羯斯噶这个人真的非常宠爱娜哈。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这一刻,云初觉得身边那些胡人的表情无比的诡异,眼神中透着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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