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同意加沙地带的外国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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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云初用手抚摸了一下破败的城墙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的大军才重新在城外修建军寨的?”
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这还是出生在春天到秋天的孩子,如果是冬天,死亡率还要高出三分之一左右。
“裴东风爵爷呢?”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裴东风仰天大笑,最后再一次将目光落在云初脸上道:“现在还来得及。”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青碧之色是大唐九品以上官员的服装。
一来,他觉得自己没有本事不挑不拣的睡一整个部族的女人,二来,这个不算大的回纥人部族里就没有一个能看得过去的女人。
这个方法挺好的可以缩短你成为唐人的进程。”
方正又低声道:“一个人走太危险了,我们后天天一亮就走,你远远的缀在我们后边,这样安稳一些。”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面对塞来玛莫名其妙的第六感,云初只好停下忙碌的双手道:“我都没有靠近过他们父子。”
龟兹城里最赚钱的人口买卖,皮毛买卖,牲口买卖,以及粮食买卖都被牢牢地掌握在唐人的手中。
还有一次,是年幼的娜哈被一群旱獭围攻……羯斯噶跑的比马还要快的去拯救娜哈,那一次,羯斯噶真的跑的比马还要快,这不是形容词。
至于男人——不是黄土埋掉了,就是被贫困的土匪,山贼们放锅里煮了……
想要问云初,想到云初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就闭上了嘴巴,跟娜哈一起捡拾周围的枯枝,准备晚上引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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