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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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篷里的火塘火光熊熊,即便是如此,塞来玛跟娜哈两人依旧冷得瑟瑟发抖,单薄的牛皮帐篷根本就抵挡不住外边的寒气。
这一次,云初是真的呆滞住了。
如果你能明证我是唐人,那么,在孟子的微言大义之下,效忠皇帝陛下与效忠我的族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云初同样瞅了一眼葛萨璐,小声道:“您放心,以后不会再起冲突了。”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我就要吃旱獭——哇!”
说完话,就准备牵着马让开道路,示意这位粗糙的胖子先行。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贞观十四年的时候,侯大将军远征高昌,随军的民夫大多来自陇右道,也有一部分来自于两个附郭县,长安,万年两县的罪人。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尽管胡姬胸围子上的流苏触碰到了云初的脸,因为她身上自带的类似孜然的味道还是让他的注意力果断的留在了白米饭上。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因为,不论你因为什么缘故杀了人,都会让很大的一部人觉得你跟他们不一样。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老羊皮终究没有回答云初提出来的问题,不过呢,也就是因为有这个问题,他的心情又开始变得不好了。
说着话还舔舔嘴唇,颇有些期待的问方正:“关令,你也是大户人家出身,云初说的君子食,到底好吃不好吃?”
他们要我们的牛羊,要我们的草场,要我们的女人,还把我要我们的孩子去给他们当奴仆的言论就甚嚣尘上。
不过,这样的诘问大概率不会出现,一个突兀的出现的少年人,应该不值得他们投入这么多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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