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来次有关“北京时间”的城市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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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所以,每年都有很多回纥女子主动走进狼群,希望能被狼王看上……
“你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不但如此,他们要的牛群颜色必须是一种颜色,羊的颜色也必须是一种,像云初家的黑眼窝公羊,就不能入选。
云初转身就对给羯斯噶捏肩膀的塞来玛道:“收拾好皮子,我今晚带你们去熏旱獭。”
斑头雁排着队落进草蜢湖的时候,很像是机群落地,没有慌乱,没有争夺,下落的时候简单而有序。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云初懒懒的道:“我还请你们几个人吃饭呢。”
此时的方正几个人,再也没有人怀疑云初的身份了,而且在云初这个真正的读书人面前,他们已经没有办法再高高在上的俯视这个关中来的少年人。
张安给云初安顿好了住处之后就离开了,尽管云初提出约饭的要求,还是被张安给拒绝了。
瞅着众人纷纷奔向大沟,云初低下头继续整理自家被战马冲倒的帐篷。
掌固看了云初一眼道:“这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应该想的事情。”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在默哀的人群中云初见到了羯斯噶,此时的羯斯噶虽然看起来很悲伤,但是,云初从他不时从鹰爪变幻成虎爪的手势看出来,这个家伙这时候的心情一定非常的愉悦且激动。
方正一连吃了三海碗之后,理智终于归来了,他把第四碗让给了何远山,只是在送面碗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有些文书被潮气侵染的已经结成一团了,字迹也模糊不清,按照方正的说法这些文书早就该销毁了。
这是一个将要出一个英雄的局面。
看样子这对母女似乎想要吃烤羊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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