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讨好”,是礼貌还是过度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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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这种啮齿目松鼠科的小家伙体型粗大肥壮,颈粗吻阔,耳小眼细,四肢粗短,体内多脂肪,是回纥人眼中不可多得的美味,自然也就成了塞人们最喜欢的食物。
队伍中步行的女人们很是活泼,这跟她们将要有一个新的生活起点有关。
斑头雁排着队落进草蜢湖的时候,很像是机群落地,没有慌乱,没有争夺,下落的时候简单而有序。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方正痛的脸色煞白,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就着酒瓶咕咚咕咚一气喝了半瓶,这才抱着酒瓶对云初道:“你是不是特别看不起我?”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或许是受到了玄奘的蛊惑,现在的老羊皮是一位大唐长安的狂信徒,他执着的认为自己哪怕是爬也应该爬到长安城去,最后幸福的死在那座光辉的,光荣的,光明的城市里。
云初将柴火摞起来,洗了手,就从塞来玛手中接过皮鞭继续编织,塞来玛的力气不够大,力量用的也不够均匀,编织出来的皮鞭有些疏松。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不是塞人有多么的爱干净,在专门的地方处理卫生问题,主要是人的排泄物跟垃圾会把野兽招来。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如果你是唐人,该给你的我不少你一毫,不是唐人,而是心怀叵测者,我给你的也不会少一毫!”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云初难以接受,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那个时候如果不那样做,以塞来玛粗放型看孩子的方法,他自己没有半点活到现在的可能。
“他们为什么不在城里驻扎,而是在边上重新修建城池呢?”
“是你杀了他们是吗?”塞来玛有些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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