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三十,守候在急诊室的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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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巴马夫牵走了枣红马,还阿巴,阿巴的向云初抱怨侯三不守着大门的怠慢行为。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水开了,蒲公英茶也就煮好了,云初端起木碗啜饮一口泛着苦涩味道的茶水,只觉得浑身通泰,有说不出来的痛快之意。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不是这里的女人喜欢挨打,而是她们认为找一个强壮的,脾气暴躁的男人依靠实在是这个世道里活命的不二法门。
这一刻,蹲在他身边准备吃饭的塞来玛跟娜哈两个人,眼珠子似乎都在发光,还是那种恐怖的绿光。
想起,数百年之后强大的回鹘人,云初不得不承认,老天真的很照顾傻子!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一根面,就是一碗面,西北人常吃的拉条子就是这样,只要开始扯面了,速度就慢不下来。
牧人与虱子几乎是相伴一生的好伙伴,即便是可汗跟可敦身上也有不少这玩意,可能因为身体不缺少营养的缘故,他们身上的虱子会长得更加肥大!
我现在是比粟特勤的部下!以后就能无视葛萨璐了,云初,你也可以当比粟特勤的部下。”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羯斯噶为什么会死?”塞来玛有些惊惶。
云初抬头道:“怎么说?”
方正放下水罐子道:“我有一个姐夫。”
“我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你先说好,是我说过的那一句话。”
果然,在云初洗完澡穿好短衣短裤之后,就来到水渠边上看这群光溜溜的大男人。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云初双腿用力绞住刘雄的左腿,双手攀住刘雄的肩头,猛地向前一冲,刘雄身体岿然不动,云初身体突然缩起来,双脚攀援而上,踩在刘雄的腰上,身体发力猛地向后挣脱。
“那么,这座城到底是是谁说了算?”
“你的大阿波拿下吗?”云初非常关心羯斯噶目前的地位,只有他的的地位高了,才能真正的保护好这母女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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