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丽莎白二世灵柩抵达伦敦 将在威斯敏斯特宫受民瞻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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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羯斯噶一直把哪哈当女儿看,其实,云初还知道,羯斯噶就是哪哈的亲爸!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我的小雄鹰,你准备好离开家出去翱翔了吗?”老羊皮冲着云初在笑。
云初想了想,从自己屋子里把那柄开山巨斧拿了出来,丢在方正几人的面前道:“前人已经帮我们想出来了办法。”
羯斯噶虽然不知道云初说了一些什么,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是标准的唐人的话,他当初以仆从军的身份追随唐军与薛延陀人作战的时候,听过这种话。
你知道不,她唱起歌来真的能迷死人,夜莺的声音也没有她的歌喉动听。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陶瓮里面的面已经没有了,云初就装了一大碗羊汤,放了满满一碗肉,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可是呢,回纥人号称自己是大地上最迅捷,最勇猛,最强大,最狂放的马上英雄,天知道他们的能力底线在哪里。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放心吧,会抹平的。”
就像你的名字,我本来叫你提拉斯的,希望你能跟雄鹰一样强大,并且用这个名字叫了你两年,结果,你两岁的时候就告诉我,你叫云初。”
几个人吃完了美味又有名的醋芹,啃了皇帝现在都没办法经常吃的牛肉,又一人用了两碗羊肉面片溜溜缝。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至于鼻青脸肿的云初跟鼻血长流的羯斯噶的惨状,她们母女两是看不见的。
以上的话虽然荒诞,回纥人却是认真的,在他们的部族传说中,最早的回纥祖先是一个女人,为狼妻而产子,最后繁衍成了强大的回纥族。
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两边的商贾们翘着脚目送云初离开,说真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好看的娃子为何会孤身出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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