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峯:抛开杂念 对得起自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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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旱獭朋友,有狼朋友,有羊朋友,甚至还有一匹老的快要走不动路的马朋友,就是没有一个回纥朋友。

云初把家里所有披在身上的取暖物都披在塞来玛的身上,小小的娜哈则藏身在塞来玛的袍子里。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云初去了侯三的房间查看,在一个小小的包袱里找到了一个精巧的白玉瓶子,拔出塞子轻轻嗅了一下,一股子清凉的感觉直冲头顶,云初努力的睁大了眼睛,想让自己保持清醒。

塞来玛见过云初在部族猛士羯斯噶教导下挥刀的样子,不论是冬天,还是夏天,从不停歇。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西域太大了,阿史那贺鲁又远在庭州,大军越过一千五百里的路去攻伐,代价太大了。

云初忍不住将怀疑的目光投向兵曹刘雄。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羯斯噶应该不会出事。”

羯斯噶笑着把口袋里的洋葱递给云初,没有回答关于比粟特勤的问题,既然已经投靠了比粟特勤,他基本上没有什么退路了。

如果有一个部族的女人都给你生孩子……”

裴东风回头看一眼悄无声息的房间,点点头道:“嗯,既然你这么说,我就当是方正出的主意。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塞来玛则在帐篷门口的一个木头柱子边上编织着牛皮马鞭。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坎儿井对于这一代的西域人来说比生命还要重要,每一年,每一天,总有人在挖掘坎儿井,有了这个东西,荒凉的戈壁上就会花果飘香。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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