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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笑道:“要走一起走。”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你不准备跑路吗?”
“您是怎么办到的呢?”云初瞅着塞来玛跟娜哈两人愉快地切割羊腿,心情也变得很好。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唉……”老羊皮长叹一声,继而虚弱的道:“法师是被官兵接走的……”
这是一个将要出一个英雄的局面。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于是,云初就继续揍他们,说道理他们是不听的,反而会觉得你害怕他,在白羊部落里,讲道理就意味着你认为自己打不过人家。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老王!”娜哈欢呼一声就扑到老狼身边去了,将肥硕的身体骑在老狼的背上,捏着老狼的耳朵屁股一顿一顿的做骑马状。
“这里的人也养蚕吗?”
幸好,羯斯噶一直把哪哈当女儿看,其实,云初还知道,羯斯噶就是哪哈的亲爸!
云初趁着烘烤行军灶的功夫,在火眼上烧了一大锅热水,好久没有洗热水澡了,在今天这样一个闷热的天气下能洗一个热水澡实在是莫大的享受。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云初看看几人快要凸出来的眼睛笑着点点头道:“要不然这样一柄价值不菲的铁斧头也不至于落到侯三这种奴隶人手中。”
枣红马还在,方正送给他表面挂着锡的金壶,金杯也在,墙上还挂着一张弓,箭囊里还有三十六枝羽箭。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研墨是一门专门属于读书人的功夫,是不是一个读书人,只要看他研墨的手法就知道了。
自己的存在已经给塞来玛制造了很多的麻烦,为了云初,塞来玛把进入羯斯噶帐篷的事情整整推迟了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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