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双十一热词”,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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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金壶还是金杯子外面都鎏上了厚厚一层锡,手艺漂亮的没话说,一看就是龟兹城里最好的金匠的作品。
“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不但如此,他们要的牛群颜色必须是一种颜色,羊的颜色也必须是一种,像云初家的黑眼窝公羊,就不能入选。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何远山,刘雄这些人的死活,说实话,云初是不怎么在乎的,至于城里的那些做生意的胡人,云初更是不在乎,之所以会痛苦,是因为他看到了白羊部的狼皮大纛。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事实上,云初也没有心思搭理这些人,他如今归心似箭,只想着如何早点到长安寻找归属感,他连老羊皮循序渐进的法子都不肯接受,自然也不会接受这些地位低下的商贾们的帮助。
每月朔望日,自然有牙人把钱交上来,四千贯!”
不过,云初也借此把脑袋从刘雄的胳肢窝里拔出来,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既然没有可能,那么,他只剩下因呼吸肌痉挛而窒息这一条路可走了。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云初坐到蒲团上,先是瞅着桌案上的那一沓子粗糙的麻纸,忍不住皱皱眉头。
所以,塞来玛跟娜哈今晚只能去完好无损的羯斯噶的帐篷居住。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老羊皮尽管很富有,能力也很大,然而,在龟兹城里,他不过是一个喜欢享福的老胡人存在感很低。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何远山却对云初道:“把那幅字重新写一遍。”
看到羊腿的娜哈也就停止了哭泣,主要是羯斯噶拿来的那根羊后腿还带着半截羊尾巴,她可是记得哥哥烤羊尾巴油的滋味,那东西一口一包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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