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又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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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们打仗不仅仅是勇猛向前,躲在何远山背后漫步战场的云初很快就发现,那些府兵们竟然分散开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各自统领七八个胡人武士,将偌大的集市街给分割成十几个小一点的战场,且相互支援,相互依靠,与人数差不多的突厥人鏖战,隐隐占了上风。
连女人都如此的有冒险精神,这样的一个族群哪里会缺少什么冒险精神。
至少,他现在不愿意把羯斯噶想的太坏,或者说,云初认为羯斯噶现在的表现是公狮子的正常表现,没有那一头刚刚当上王的公狮子会允许自己的母狮子继续赡养前狮王的孩子。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妈妈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跟他们说话,还要我好好地学呢……”
云初不安的情绪越发的高涨。
也罢,老羊皮对中原的认知,来自于玄奘,这就导致他对中原的认知非常的片面。
“还有什么困难吗?”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街道上的行人不少,其中一个甚至用手摸了摸老羊皮的黑羊皮大氅。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云初拍开娜哈想要用木勺挖旱獭油喝的手,又往她嘴里送了一块肥腻的脂肪。
事发突然,何远山没有预料到这些人居然敢在城里动刀子,恼怒的呼喝一声,顿时,紧跟在他身后的一队府兵就张弓搭箭……箭如飞蝗。
在给烧得黑乎乎的旱獭刮黑灰的时候,云初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上了大肥的恶当,这家伙可能在旱獭群里打不过这只旱獭,这才引诱到云初身边,希望借助云初强大的力量把他的对手干掉。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十三年,十三年,整整十三年啊……仅仅比苏武留胡的时间短了那么区区六年……他终于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白米饭!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你他娘的什么都略懂是吧?”何远山几人也从水渠里钻了出来。
塞来玛心满意足地瞅着自己英俊的儿子,一边剔牙,一边道:“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的上我的儿子呀?”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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