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寻回的儿子,辞职去当网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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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个准话,这关系到能不能活命,我不想在这件事上犯下半点错误。”
云初放下手中吃了一半的鱼笑嘻嘻的对塞来玛道:“我是你的儿子,不是魔鬼,更不是魔鬼的儿子。
感谢你们陪我走到现在,再次鞠躬致谢。
“刘氏吾妻见字如晤,你我离别已经四载有余,别时洞房余温尚存不忍离去,然,军鼓阵阵不得不走,瀚海边关自是男儿立功之地,待我跨马班师,自然许你富贵荣华,一身锦绣……对了,我走的时候与你敦伦,日夜不休,你到底怀上了没有?”
云初笑道:“等我见过老羊皮再说。”
云初摇摇头道:“唐人经商自然是有优待的,可以按照国内商税执行,可是呢,那些来经商的胡人呢?”
“龟兹王布失毕是一个蠢货,唐军来的时候,他如果立刻投降,虽然会损失很多钱粮,城里的人还是能保住性命的。
而龟兹城这里有厚厚的黄土层,土质坚韧而细密,正是开凿窑洞跟挖坎儿井的好地方。
研墨是一门专门属于读书人的功夫,是不是一个读书人,只要看他研墨的手法就知道了。
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如果是仅仅是这样,云初并不缺少从头再来的勇气,只是,当他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只会啼哭的婴儿的时候,那种剧烈的反差,彻底的改变了他原本的人格。
这或许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大的一片人为景观,至于残破的龟兹城在这么大的一片麦田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因为这条晋升之路是留给大唐白丁们的!官员子嗣还有另外一套晋升方略——荐举!
云初随即坐定,不再有坐卧不安的意思了。
云初今天错过了朝食,等到门子呼唤着开始吃晚饭的时候,他已经非常的饥饿了。
天亮的时候,娜哈吹着鼻涕泡还在睡觉,塞来玛早就起来了,带着那群种羊去喝水。
一天打一顿娜哈,这是云初给自己制定的规矩,否则总是调皮犯错的娜哈,一整天都会处在哭泣状态中。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就像眼前这一锅汤饼?”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西域人生孩子的时候会死人,放牧的时候经常被狼叼走一两个,没有东西吃又会饿死一些,还会因为疾病,意外死掉一些……再加上死于战争斗殴的,好像永远都死不干净,永远都有人从犄角旮旯里冒出来,重新组成一个又一个的部族,一个又一个的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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