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的他决定去上“男德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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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他蹲下来的时候就显得更加瘦小了,为了礼貌,云初只好一屁股坐在地上,这才可以平视老羊皮的眼睛。
“我的小雄鹰,你准备好离开家出去翱翔了吗?”老羊皮冲着云初在笑。
而这两位,昨晚跟着云初混了一顿野菜羊肉馅饺子之后,三人已经是可以拉出去割鸡头,烧黄纸的亲兄弟了。
他心中已经下定了决心,只要这个狼日的敢靠近他,或者把脏手放在他家的羊背上,他就踹断这个龌龊家伙的狗腿!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你明白就好,既然你也不想活了,那就带人去把城外的青稞青苗全部铲除留带回来喂牲口。”
何远山道:“换成金沙也不安稳。”
云初觉得自己的心早就变得跟石头一样坚硬,没想到,在何远山举着铜锤把那七个孩子的脑袋敲碎的那一瞬间,他的心还是剧烈的跳动了几下。
博一个马上封侯是所有府兵的终极梦想,只是,这种梦想在很多时候都随着生命的消失戛然而止了。
云初之所以转过头,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回纥人,不好看自家族人的笑话。
秋日的时候,正是塔里木河水流泛滥的时候,不足一尺深的水淹没了整个胡杨林,碧绿的胡杨林倒映在平静的水面上,与白云,蓝天一起构成了一张绝美的图画。
老羊皮的家真的很好,最让云初喜欢的就是院子里有一道蜿蜒流淌的渠水,水清凉而清澈,汩汩的从葡萄架下穿过,坐在刚刚长出大片大片叶子的葡萄架下,暑气全消。
不是这里的女人喜欢挨打,而是她们认为找一个强壮的,脾气暴躁的男人依靠实在是这个世道里活命的不二法门。
因为,那些胡人们总是下意识的只切割排在第一位的突厥人身上的肉,以至于,第一个人已经被切割成了骨头架子,后边的一些突厥人还没有挨上一刀。
云初很奇怪,就老羊皮这样的身板,自己都能轻易地干掉他,眼前的这个壮汉似乎非常的忌惮他。
“他们为什么不在城里驻扎,而是在边上重新修建城池呢?”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云初不知道睿智的老羊皮为什么又会说这种没头没脑的话,正在他绞尽脑汁的想着怎么回答的时候,又听到老羊皮说。
没有理会站在最前边的壶正何远山,径直来到云初面前道:“修整龟兹城,而后收重税,就食于敌的策略,就是出自你之口?”
“你要去找老羊皮是不是?”塞来玛又关心起云初的出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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