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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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身经百战,获得了无数战斗经验,手下再无一合之敌以后,白羊部的少年们终于学会了不要在云初面前跟大尾巴羊秀恩爱这件事。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龙肝凤髓让你吃。”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云初拱手道:“饭食不错。“
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原本已经进入青草期的天山,因为一朵乌云的缘故,又下了一天的雪,到了晚上,雪又变成了雨,雨水落在地上就迅速凝结成了冰。
至于别的种族,比如回纥人,虽然同样是黑头发,却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会是回纥人,甚至觉得起了这样的心思都是对唐人的不敬。
方正冷哼一声道:“唐人没有死伤还好说,死了人,还死了七百多,虽然大部分都是商人,但是呢,这些商人大多是我大唐勋贵们的家奴。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这里的桑树能结出黑红色的桑葚,云初随手从树上摘下一些桑葚丢嘴里,甜的发腻。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草蜢湖里有很多很多鱼,一点都不怕人,所以,云初轻易地用木叉就捉到了五六条鱼。
云初笑道:“要走一起走。”
再有两天,就是驿站的快马来收取信件的日子,这个时候,应该有很多人都想跟家里报个平安吧。
回纥贵族们人人以拥有一条这样的马鞭为荣。
云初用身边的女人计算过,回纥人每生十个孩子,就有两个孕妇死亡,三个孩子夭折。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裴东风仰天大笑,最后再一次将目光落在云初脸上道:“现在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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