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穿便装的兵哥哥,终于找到你了!
最佳回答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按理说像你这样的少年人,应该有很多的商户们愿意收留你。”
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这绝对不是姐夫跟小舅子相处时候的正常态度。
塞来玛不止一次的面带桃红,气喘吁吁地从荒草堆里跑出来模样被云初见过,再等一会,羯斯噶就会一边系腰带一边从同一片荒草堆里出来。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斑头雁回来了,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新的开始。
鸟鸣声进入耳朵,脑子里面像是响起来雷声,云初放下唐刀,踉踉跄跄的走到水渠边上,一头就栽了进去。
“什么暗道?这里就没有暗道。”
老羊皮懒懒的道:“我们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没时间把这些漂亮的小伙子们卖一个更好地价钱。”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信任别人这种事情,云初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没有做过了。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自己的存在已经给塞来玛制造了很多的麻烦,为了云初,塞来玛把进入羯斯噶帐篷的事情整整推迟了六年。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