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秒睡”折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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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一套仪式其实是从突厥人那里学来的,铁勒人拿来就用的心态还是很不错的。
不论是两人抱不拢的树干,还是树干上瘰瘰疬疬的疤痕都证明这些桑树经历了漫长的岁月。
如果有一个部族的女人都给你生孩子……”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云初拍开娜哈想要用木勺挖旱獭油喝的手,又往她嘴里送了一块肥腻的脂肪。
十三年,十三年,整整十三年啊……仅仅比苏武留胡的时间短了那么区区六年……他终于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白米饭!
一根面,就是一碗面,西北人常吃的拉条子就是这样,只要开始扯面了,速度就慢不下来。
所以,在云初大学毕业之后,这位老师提着一袋橘子,越过重重门禁,平生第一次敲开了老同学的家门之后,云初原本平凡的命运就发生了极为戏剧化的变化。
“哥哥,我们吃旱獭好不好?”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脏东西抽出来之后再把旱獭的屁眼缝合好,再砍掉旱獭的头,这样就有了一个天然的皮口袋。
云初起身来到塞来玛的身边重重的拥抱了一下这个将自己养大的女人,在她耳边轻声道:“妈妈,我走了。”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云初转身就对给羯斯噶捏肩膀的塞来玛道:“收拾好皮子,我今晚带你们去熏旱獭。”
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即便是龟兹城里的那些美丽的歌姬们想要去长安,也是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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