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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
老羊皮二话不说就转身向龟兹城走去。
不一会,就给自己开出来了一个大窗户,门楣也被斩掉了,还有时间用柔软的桑树条子给自己编织一个窗户,还给大门用桑条延伸了一段,这样,他就有了一个门。
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他已经瘦的抽巴了,脸只有巴掌大小,腰背佝偻如大虾,很明显,他的皮肤太大,身体里的骨骼,肌肉,内脏太少,以至于整张皮像是堆在他的身上,就像裹了一张光板没毛的老羊皮一般,或许,这就是他为什么会被人叫做老羊皮的原因。
“你想干什么?”老羊皮的眉头再一次皱起来:“这已经是你能最快融入唐人的办法了。”
刘雄出身低位,连番苦战之下才给自己弄了一个队正的差事,想要再进一步,天知道还能不能从战场上活着下来,就算活着下来了,也未必能捞到军功,现在有爵爷一句话,就能把所有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为什么不赌一把呢?”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既然没有可能,那么,他只剩下因呼吸肌痉挛而窒息这一条路可走了。
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何远山摇头道:“他定是唐人子弟无疑,只是现在我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罪囚!
“封闭龟兹城通往外界的地道,不把这些地道封闭,不等突厥人来攻打,城里的人就跑光了。”
认真来讲,老羊皮其实就是云初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位领路人。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按理说像你这样的少年人,应该有很多的商户们愿意收留你。”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不会,佛觉得有意思的人一定不会死,如果你死了,就说明,你没有那么有趣!”
“爷娘……”
在这片草原上,也只有老羊皮或许有门路让云初去他一直想去的唐人营地。
今天放牧的效果很好,每一只羊的肚皮都吃得鼓鼓的,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云初想跑……只是龟兹城地处平原,他不知道该向哪一个方向逃跑才是正确的,毕竟,阿史那贺鲁的大军会从任何一个地方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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