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峻宁:“披荆斩棘”是一次圆梦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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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酸的面汤很解暑,里面的芹菜经过发酵之后也带着浓郁的酸香味……云初以前的世界里的人们一般把这个东西称之为——浆水!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裴东风仰天大笑,最后再一次将目光落在云初脸上道:“现在还来得及。”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龙肝凤髓让你吃。”
按照他的要求,城里剩余的两千四百多个胡人每个人都需要从那些突厥人身上切下一块肉下来,然后放在旁边烧开水的铁锅里把肉涮一涮,再吞下去。
没有在大唐真正生活过,这一直是他的硬伤,商州距离长安不足三百里,虽说十里不同俗,大家都生活在关中,生活习惯应该大差不差。
这一天虽然很忙,云初还是觉得这对自己以后的写作水平有非常大的帮助,只要持之以恒的帮人写书信,写作水平追上李白,杜甫不是梦。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大户人家才这么干!”
云初问他借一把斧头,于是,他就借给了云初一柄宣花开山巨斧。
何远山冷声道:“你还不是唐人呢,论什么君子,奴隶!”
“我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你先说好,是我说过的那一句话。”
“妈妈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跟他们说话,还要我好好地学呢……”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哪一个姐夫?”
“呜——”
何远山皱眉道:“你要这么多人做什么?”
云初看裴东风第一眼就知道人家的四品官绝对不是白来的,只要看他脸上那道从眉梢斜斜延伸到嘴角的那道暗红色刀疤,就知道此人乃是一位百战悍将。
听了兵曹刘雄的判断,不仅仅是何远山,方正两人感到奇怪,就连云初本人也非常的诧异。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这件衣衫对于这个胖子来说肥瘦不合体,长短却合适,这只能说明这件官服送来的时候这个家伙长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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