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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点点头,他虽然不知道这个叫做方正的大关令为何如此普通,却如此的自信。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从这一刻起,自己终于可以回归故里了,可以去那个在牧人口中宛若天堂一般的大唐去看看。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云初忙着干活的时候,娜哈玩腻了白石头,就不断地往云初的背上爬,她喜欢往哥哥的耳朵眼里吹气,更喜欢用她缺少了两颗牙的嘴巴咬哥哥的后脖颈子。
云初看看斧头上的纹饰,觉得五百个钱其实不贵,这种东西应该是仪仗队用的东西。
“吃饱了饭,就要干事了。”老羊皮瞅着云初嘴角的米饭粒摇头笑了。
他们不吃鱼不是因为有什么禁忌,而是根本就不会处理鱼!
老羊皮没头没尾的道出了自己的名字,云初听不懂,却没有发问,这个时候,就需要老羊皮自己把话说出来,一旦打断他的思绪,他可能就不愿意说了。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老羊皮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据他说,他追随玄奘和尚十七年,也保护了玄奘十七年。
云初想了一下,就让侯三取来了干硬的馕饼,捏碎了放在柳条编织的笊篱里,在羊汤锅里把馕饼跟羊肉片泡软装进大碗,撒上葱花跟盐巴,最后浇上一勺香浓的羊汤,一碗还算过得去的羊肉泡馍就出炉了。
“妈妈,哥哥,帐篷着火了。”
或许是受到了玄奘的蛊惑,现在的老羊皮是一位大唐长安的狂信徒,他执着的认为自己哪怕是爬也应该爬到长安城去,最后幸福的死在那座光辉的,光荣的,光明的城市里。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如此漫长的时光,没有给让他学会仁爱,只是让他从一个婴儿角度看够了这个世界的丑恶。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足月生产的孩子就是比那些被木棒擀出来的孩子强。
“三年前,唐将阿史那社尔击斩焉耆王阿那支,破龟兹于多褐城,虏其王布失毕,从此,龟兹城就再也没有过城门。”
直到云初看到一块破败的木板上用各种语言书写着——靠近军寨者死几个字的时候,才真切的感受到了唐人的威严。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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