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穿丑衣服的年轻人,真的啥也不在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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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怎么个章程,说句话。”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裴东风奇怪的道:“我还以为你会鄙夷这些人的行为呢。”
云初卷一下舌头,将唇边的米饭粒拉进嘴巴里,拍着肚子道:“我不想进入那家隋人开的食肆当伙计。”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这是一声真正的晚安。
这种回溯式样的思考,是很多科学家与大人物都很喜欢的一种思考方式。
侯三手里握着金沙一脸的惊喜,连忙道:“我本就是别人抛弃的家奴,说我是奴隶人一点错都没有。”
出去撒尿的娜哈回来了,也带来了一个不怎么让人惊讶的问题。
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
从那以后,回纥人牧场就大了很多,牛羊也多了很多,就连牧人也增加了不少。
商贾只能穿麻布皂衣,穿方头不分左右的皂色鞋子,女子出嫁不得着颜色,穿绫罗,不能乘坐马车,只能骑驴,坐牛车。
就在云初给枣红马刷毛培养感情的时候,老羊皮再一次来到了这个小小的塞人部落。
事发突然,何远山没有预料到这些人居然敢在城里动刀子,恼怒的呼喝一声,顿时,紧跟在他身后的一队府兵就张弓搭箭……箭如飞蝗。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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