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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跑啊,自然要跑的,我是要等大唐折冲府的这些人扛不住之后大家一起跑路。这样路上还有照应。”
何远山几人听了这话一个个用近乎哀求的眼神看着裴东风,说真的,他们也非常的想要一袭青衫穿,因为,在大唐,穿上青衫,就等于正式踏进了官员的行列,就何远山这个壶正,还是吏员,而非官员,龟兹大关令衙门里,只有方正一人有资格穿上青衫。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龟兹这里的雪山水冰凉刺骨……
云初点点头,把自己的酒壶递给了双手微微发抖的何远山,一个早就把自己当成死人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干的。
在龟兹镇,会武功的人非常多的,隔壁的第九折冲府随便抓出来一个蠢货,就有杀虎博熊的胆量。当然,他们只是敢,至于是人胜利还是老虎,熊胜利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好在云初抢夺的快,羊奶倒在了桌子上。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随从走了,屋子里顿时就安静下来,胖子方正来回踱步,看样子,他觉得云初丢给他的问题很棘手。
穿的花团锦簇烧包的老羊皮蜷缩在一张卧榻上,卧榻周围的图案是云纹跟蝙蝠,不带一点西域特色,应该是来自于大唐。
桑林里也有一道渠水,这里的水是从坎儿井里流淌出来的,桑林恰好处在一个出水口上。
原本灌一口凉水咕噜噜几下,就当漱口的方正,突然变得不好意思起来,也弄了一根桑树枝有模有样的跟云初一起清洁牙齿。
云初,我觉得你从这些人遗留下来的文书中挑选一个认祖归宗算了,这对你有好处,对于那个死人家族来说也有极大的好处。
云初,我父亲说过,你只要乖乖地听话,他就不动你帐篷里的人。”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何远山摇头道:“他定是唐人子弟无疑,只是现在我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罪囚!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在牧人们归还云初家种羊的时候,羯斯噶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成功击杀了婆润可汗,还把婆润可汗装进牛皮口袋里,骑兵们排着队从那个牛皮口袋上踩过,直到牛皮口袋里剩下一袋子肉酱才罢休。
云初喜欢那些嫩芽,拨开荒草丛用手捏住绿芽,就抽出来一根从绿色过渡到淡黄色再到纯白色的草茎。
为此,洗干净了脸的侯三主动踢出帮忙,云初没有拒绝,有一个人帮着搬东西,他可以省很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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