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会患上“文字讨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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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所以,王廷会把人群打散,重新建立一个个小部族,这样一来,血脉的联系就更加的薄弱了。
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云初将唐刀横放在膝盖上,开始在脑子里放电影,电影的内容就是他离开白羊部以后经历的所有事情。
只要云初去牧羊,它就会出现在云初的周围,还会引诱别的旱獭过来,供云初抓住烧着吃。
煮熟的面漂在羊汤上有筷子头粗细,捞进碗里就会变成筷子尖粗细,很方便入口。
一旦进入轮回,皆是虚妄。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五年前,我在白羊部看到你之后,发现你是我找到的人跟事情中最有意思的。
今天的旱獭被云初烧得非常到位,黑灰被刮掉之后,旱獭外皮就变得焦黄,一股浓郁的香气随着蒸汽从口子位置上冒出来。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这或许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大的一片人为景观,至于残破的龟兹城在这么大的一片麦田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大阿波死去之后自然有一套属于亡者的仪轨。
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方正给云初分派的是一间黑洞洞的茅草顶的小房子,窗户很小,只有一尺见方,门槛很高,门楣很低,进出需要低头。
眯缝着眼睛瞅瞅拴在柱子上的枣红马,云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何远山道:“换成金沙也不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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