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首相在首都哥本哈根市中心遇袭,疑犯已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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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在云初洗澡的时候,这家伙不论是帮云初用草木灰清洗长头发,还是在云初的指挥下用一块粗麻布搓背,都做的很到位,尤其是这个家伙居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些野薄荷草,用这东西擦拭过身体之后,凉丝丝的,暑气全消。

塞来玛则在帐篷门口的一个木头柱子边上编织着牛皮马鞭。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羯斯噶端起木碗喝了一口苦涩的蒲公英茶低声道:“这就是我要对你说的事情,今晚……”

只是,这样一个关中娃子为何会出现在这穷边僻壤呢?莫非是偷偷跑出来寻找在边军服役的父兄的?

方正冷哼一声道:“唐人没有死伤还好说,死了人,还死了七百多,虽然大部分都是商人,但是呢,这些商人大多是我大唐勋贵们的家奴。

“龟兹!”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云初也不回头,只是摆摆手,就离开了大关令衙门,这里是他在大唐世界里的第一份工作,虽然很短暂,却很温馨,很有纪念意义与参考意义。

云初将双脚浸泡在冰凉的渠水里,笑吟吟的瞅着侯三带来的一群府兵。

脏东西抽出来之后再把旱獭的屁眼缝合好,再砍掉旱獭的头,这样就有了一个天然的皮口袋。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今天的侯三收拾的很干净,他知道云初不喜欢肮脏的人,虽然手脸还是黑红色的,却闪着皮肤本应该有的光泽,这是真的干净。

今天的天气非常的晴朗,云初一大早就煮好了羊奶,准备好了糌粑跟酥油,等到太阳彻底的露头的时候,也没有等到塞来玛跟娜哈。

云初搭建房子的地方选的很好,是在三块巨石中间,只要在顶上加盖一些树枝,就能很好的掩盖火光。

云初在龟兹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乱逛,渴了,就从坎儿井里引出来的渠水解渴,饿了,就去隋人开的食肆吃饭,到了晚上,就栓好马,在唐人店铺的屋檐下凑合一宿。

只要云初去牧羊,它就会出现在云初的周围,还会引诱别的旱獭过来,供云初抓住烧着吃。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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