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马兴瑞走遍南疆五地州,背后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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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旱獭七八斤,烤熟之后三四斤,不一会功夫,就被她们母女吃得干干净净。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再有两天,就是驿站的快马来收取信件的日子,这个时候,应该有很多人都想跟家里报个平安吧。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你知道要帮多少人写家书,你能忙的过来吗?”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紧接着,斑头雁肥厚的腹部就会接触到水面上,急匆匆地向前冲一阵,然后平稳地漂浮在水面上。
那些商贾们不能入仕,没有永业田,嫁闺女连马车都不能坐,已经够可怜了,万里迢迢的背点货物来西域贩卖,赚一点血汗钱,就不要折腾他们了。”
“说过了,吃这个东西要用筷子,你直接拿手抓……要不是今天已经打过你了,我这会早就开始揍你了。”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刘雄吞咽一口口水,见云初依旧面无表情的往锅里扯着面条,那根黄龙一般的面条,像是活过来一般,从陶瓮里随着云初的手起舞,最后一头扎进汤锅里。
夏日凉快,那么,冬日必定很暖和。不过,也就只有这样的好处了,除过居住功能之外,再无其它辅助功能。
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这跟他很久很久以前走的道路差不多,在化学老师刘天成的举荐之下,他同样顺利的在一个从八品的科长麾下干着书吏的工作。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跑在最前边的战马脖子底下悬挂着好几颗人头,看不清人头的左耳朵还在不在。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我当然早就知道,在过去的一年半时间里,阿史那贺鲁从我手里买了那么多的少年人,如果他不是确定这些多余出来的人口会被他消耗掉,他疯了才会购买超过他部族接纳上限的少年人。
看到这里的时候,云初就忍不住拍拍自己的脑袋,自己装样子都能装到最适合自己起家的部门,运气实在是好的没办法形容。
云初摇摇头笑道:“弯刀跟马我要了,帐篷就算了,你可以住进这个帐房。”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从这一刻起,自己终于可以回归故里了,可以去那个在牧人口中宛若天堂一般的大唐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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